近日,武义出台了《武义县人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针对其中推出的惠民房地产新政,武义县财政局已经做好配套的资金保障工作,以促进当地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加大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开展房产企业信贷政策执行效果现场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定价。落实差别化商业信贷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执行首套房房贷政策。落实差别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对现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购买商住房,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优化房地产行业税费政策
自《实施意见》实施之日起(2015年12月1日)一年内,凡在本县购买商品房(包括二手房)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县给予购房人减免一半营业税和契税的补助;对小区物业管理,县财政按小区每套100元/年安排专项资金,拨付经费补助;对鼓励房地产协会联合举办房博会,县按次补贴10万元。
加大高端人才住房保障力度
积极完善全县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自《实施意见》实施之日起(2015年12月1日)一年内,对为企业服务满五年以上的高端人才进行一次性购房补贴,院士补贴100万元,国家级重点人才补贴80万元,省部级重点人才补贴60万元,博士或者正高级职称人才补贴15万元,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才补贴3万元;对毕业5年内在武义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在武义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