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温馨提示”在网上流传,称“春节假期2月7日至13日期间,银行不到账”,并“提醒”正在供楼的业主,若房贷扣款日期在春节假期里,最迟2月4日把本月的供楼款存进供楼卡。
市民陈女士看到朋友们发来的“温馨提示”,表示很担心,由于自己单位是月初发工资,又赶上自己在月初还信用卡和房贷,可能资金周转不开。
“假期员工休息,但系统不休息,因此还是按平时的扣款日期来扣房贷。”今天上午,记者采访多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贷款扣款是系统自动进行,会按平时的扣款日期扣款,并不会受节假日影响而提前扣款。农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扣房贷的银行卡里存足金额,就会按平时的日期系统自动扣款。
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负责房贷业务的人士均表示,“在春节假期,房贷扣款也会按平时的日期进行”。
此外,银行工作人员建议,由于各行系统“跑批”的时间和频次会有一些差异,为保险起见,一般情况下只要提前一天将钱存入扣款账户里就没有什么问题,无需提前多日。
新年月供应以2月份为准
另据了解,去年央行5次降息,让房贷基准利率从“6字头”降到“4字头”,但是近日,不少房贷族却反映,房贷月供却出现“不降反升”的怪事。
银行人士称,“一月份属于跨年度分段计息的特殊时期,12月21日至31日期间执行旧利率,1月1日至20日执行新利率,因而月供减少不彻底,甚至会出现利息下降了,但是本金增多,最后导致还款额度增多的情况。这种计算情况下,1月份还贷增加的也多为等额本息还款用户。”
所以银行业提醒大家,1月份月供并不能代表全年的月供标准,新年月供应以2月份所交的金额为准。据《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