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在不断下跌,CPI却不断上涨,单位发的年终奖,到底是用来投资,还是提前还房贷?最近,南京市民吴先生为此纠结不已。“现在通胀这么厉害,闲钱放在手上或存在银行里迟早会变毛,而银行贷款利率却在不断上涨,今年月供又要增加不少。”为此,记者采访了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理财师严萍。
南京部分银行首套房政策
建设银行:首付30%,利率八五折
深圳发展银行:首付30%,基准利率,无优惠
民生银行:首付30%,基准利率,无优惠
江苏银行:首付30%,利率八五折
招商银行:首付30%,基准利率,无优惠
浦东发展银行:首付30%,利率八五折
兴业银行:首付30%,利率上浮10%
光大银行:首付30%,基准利率,无优惠
华夏银行:首付30%,利率八五折
中信银行:首付30%以上,基准利率,无优惠
中国银行:一手房90平方米以上首付30%,90平方米以下
首付20%;二手房首付20%,利率八五折
农业银行:一手房90平方米以上首付30%,90平方米以下
首付20%,利率八折——八五折;二手房贷款没有优惠
广东发展银行:首付30%以上,利率最多优惠0.15
交通银行:首付30%,利率九折,要求买房贷险
工商银行:首付30%,可能利率下浮15%(银行还没收到正式发文,以放款日当天的利率为准)
算账:贷款50万今年月供增加109元
目前大多数银行房贷客户当初办理贷款时,在合同中都是约定房贷利率一年调整一次的,而且,基本上都是约定从每年的1月1日起调整。因此,在央行去年两次加息后,从今年1月1日起,这些房贷客户的月供将增加。比如一些早几年贷款的客户,如果按贷款50万元、利率8.5折、贷款年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来计算,今年月供将增加109元。
银行人士提醒这些房贷客户,从今年起,还房贷时千万别忘了还这增加的100多元房贷,特别是那些自动扣款的客户,尤其要注意,因为一旦少还房贷,将会在自己的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今后再到银行贷款就难了,或者是贷款利率很难再享受优惠了。
提醒:利率7折、公积金贷款,不宜提前还贷
“是否要提前还贷,关键是看客户的投资理财能力。”严萍表示,现在大家都知道“钱生钱”的道理,比如吴先生,如果他只会把钱存在银行,收益当然就比不上房贷利息了,不如提前还贷。但是,如果他能买到收益率超过贷款利率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者是炒股、炒基水平比较高,那么,提前还贷对他来说不划算了。
有不少前两年办理房贷的客户,当初享受了贷款利率7折优惠,即使按央行加息后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4%计算,打完7折后是4.48%,比目前银行部分在售的理财产品收益率还要低,而且,目前各家银行都取消了房贷利率7折优惠,如果提前还贷,今后再也享受不到7折优惠了。因此,建议这部分客户拿手中闲钱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在提前还贷肯定不划算。“公积金贷款客户也不建议提前还贷,因为公积金利率也比较低,不如拿这个钱去买理财产品。”
二套房贷款客户,可以考虑提前还贷
“如果客户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1倍,可以考虑提前还贷。”严萍表示,当初买二套房的客户,房贷利率都比较高,按五年期贷款利率的1.1倍计算,明年的房贷利率是7.04%,超过了大多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除非客户是银行的高端客户,能买到一些收益率高于7.04%的理财产品,否则这些客户真不如提前还贷。
对于采用不同还款方法的客户而言,是否要提前还贷也有很大讲究。比如,使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已进入还款阶段中期的贷款人,不建议提前还贷,因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客户在前半段还的大部分是利息,提前还贷节省的利息有限。(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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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订金后发现房子老了7岁
据金小姐介绍,1月8日,她通过南京1+2联合不动产,看中了位于秦虹小区(小区网 论坛)的一套房子,房屋面积约58.8平方米,由于是房改房,房子的产权证上没有写明房龄。“当时我们问了好几次,房子是哪一年的?房主和中介都说是1997年的。”金小姐说,因此,她就交了1万元订金给房主,并签了合同,约定在1月17日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买卖双方各付一半中介费。
到了第二天,金小姐通过朋友查询发现,这套房实际上是1990年的,比房主和中介说的差了七年。
“我现在买房子只是过渡用,老房子贷款难,以后怎么出手?”金小姐认为房主和中介骗了她,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她要求房主退还1万元的订金,也不打算给付中介费。
谁想,房主马女士提出,自己在1万元订金中拿出了6000元交了中介费,只有中介退还6000元中介费,她才能退还金小姐的1万元订金。而中介认为责任在房主,不肯退中介费,此事陷入了僵局。
中介称没有义务核实房龄
1月20日,记者找到南京1+2联合不动产负责这笔交易的经纪人小田了解情况。小田承认金小姐曾表示要买1997年以后的房子,“我们就是按照她的要求找的房子,房主告诉我们是1997年的,我们才推荐了这套房子。”
记者问她:“房主说是1997年的,你们有没有去核实呢?”小田回答:“我们卖过不少秦虹小区的房子,从1985年到1995年的都有,当时房主说这套房子所在的那栋楼是小区里最新的一栋,签合同前我又问了房主,她很肯定地告诉我说是1997年的,所以我们没查。”
当记者问及为什么没有在合同里写明买房人对房龄的要求和相关的责任时,小田说:“房主已经多次明确说是1997年的,如果我们再提出在合同里加这一条,她会觉得我们不相信她,可能会影响交易。现在问题出现了,我们在努力协调,希望能妥善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上南京1+2联合不动产的客服经理彭先生,他说主要责任在房主,“我们已经提供了服务,收取6000元的中介费没有问题。”关于房龄的问题,彭经理认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介必须查清楚房源的真实信息。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房主马女士,她承认自己确实说过房子大概是1997年的,但不是故意隐瞒,只要中介公司退还6000元中介费,她就把1万元退给金小姐。
房主收的1万元订金该退
房主提供了不真实的信息,中介又没有核实房源信息的真实性,这笔交易所引起的相关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