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625房产新政9条要点提炼:首付降至2成购房可落户
2015-06-25 22:05 | 分享 扫描到手机
[摘要]为促进西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出台了《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将要点提炼如下:
为促进西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出台了《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将要点提炼如下:
1、优化住房结构,取消商品房开发项目套型比例限制,允许开发商对住房户型进行调整。
2、合理安排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对住房存量高的区域减少或暂停土地供应。
3、棚户区改造可贷款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加大房屋征迁货币化安置力度。
4、144平以下交易价格低于市价1.44倍的住房等同于普通住房看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5、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并加大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的信贷支持。
6、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5万元。90平以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20%;购买90—144平的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7、非本市户口常住居民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可办理落户。可将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纳入限价商品房保障范围。
8、鼓励大型房企兼并重组运营状况欠佳的房企;适度降低困难企业项目转让条件,给予税费减免扶持。
9、将城市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和考核,确保配套设施与区域项目同步开发建设,按期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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