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看,中国房地产政策,刺激与调控,相互交替,现在到了一个新的转换期?
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在工作报告中提到,2015年是稳增长、调结构之年,其中多次提到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更在发布会期间表明欢迎外国人在中国买房的态度。
“两会”结束后半个多月,几大部委联合出台政策文件,3月25日,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土地供应、消化各地商品库存等方面给予了相关的政策措施;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房贷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改善性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经结清房贷的,改善性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紧接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通知,对个人普通住房进行营业税改革,将个人对外销售普通住房的营业税征收期限由5年改为2年。
政策一出,即被视为房地产市场的重大利好,因此,我们采访了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和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从研究者的角度解读新政策。
三联生活周刊:“两会”结束后半个多月,包括土地、信贷、税收等针对房地产的重大政策就落地了,对此我们应该怎么理解?
刘洪玉:国土部和住建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旨在指导各地要合理计划、安排2015年住房及其用地的数量和结构,各城市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有增有减有调整。对2015年以前已经形成的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和房地产用地结构,允许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房地产市场环境的变化,满足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月30日出台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和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调整,则实实在在地降低了消费者进入住房市场的门槛、增加住房市场需求,降低住房交易的成本、促进二手房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最终促进住房市场稳定。
这些政策是针对住房市场变化了的情况,对于2010年国家采取最严厉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来,所积累的阻碍住房消费和住房市场发展的政策进行微调,促进住房市场向新常态回归,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协调发展的方向回归。